市委、市政府:
2025年,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全方位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局党组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发挥委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党组(扩大)会议等6次、党组会议23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强化统筹部署与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以及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等问题,抓好上一年度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细落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以法治保障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为中心,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核机制,统筹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问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力营造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简政放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扩权赋能强县,推进8个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鹤山实施试点工作。参与开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三张清单”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回收事项业务指导,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组织自查自纠、强化制度建设,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同时,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和激励被监管对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构建规范高效、闭环管理的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新体系。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我市是全省首个地级市试点应用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与电子证照应用一体化系统,标准化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网办事项、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个100%”。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跨部门协同、数据赋能和流程再造,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9项业务“一网通办、零跑即享”。
三、持续完善执法体系,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面提高
坚持以提升执法能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统筹做好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工作,依法签订委托协议、公告执法委托,编制相关工作指引,明确责任划分边界,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工作衔接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卫生、饮用水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2699万人次,检查各类机构场所6237间次,查处案件612宗,罚款265万元。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指引,依法依规做好委托执法实施衔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依规落实从轻、减轻和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执法信息公示率均达100%。
四、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握好各方面积极因素,立足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依法依规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从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强化法制审核刚性约束,统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案件、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12月1日全面推行“亮码入企”制度,进一步强化涉企执法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作联动,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提交证据材料。继续加强“以案促管”“以案说法”、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强化内部稽查机制。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依法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网络信访。全年共主动公开文件28件,接收依申请公开18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件。
五、坚持分层分类,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思维,筑牢法治信仰,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一是明确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43项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责任单位,推动普法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纵深发展。利用各种卫生日、疾病防治日,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和执法过程,共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强化学法用法。编印系统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提供精准学法指引。落实学法考试全覆盖、组织旁听庭审活动,举办卫生监督、学法等线上线下活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与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执法普法融合。通过“送法上门”“执法告知”等方式,聚焦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职业健康防护、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合规,活化普法宣教形式,提升法治服务可及性。
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着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标准实施宣贯不足、医务人员法治素养和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下大力气解决。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奋力开创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新局面。一是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完善法治制度体系。以高质量立法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卫生健康领域法律规范体系。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提质行动,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深化“智能预审”应用,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四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和协同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执法监督,切实维护卫生健康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五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实施分层分类普法宣传,开展普适性法律法规和专业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卫生健康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精准解读和有效延伸,积极探索运用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法治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法普法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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