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思维贯穿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全过程。局党组组织开展中心组学法10次,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健全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法治交通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程序。依法出台《江门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2-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文件1份、《江门市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在办理《江门港港口章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申报和相关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二)全面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完成法制审核472宗,其中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3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197宗,实现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案件及合同采购事项的全流程法治监督。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2025年公示行政许可事项7811宗、行政检查191宗、行政征收3宗。
(三)深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49项,切实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的问题即时予以纠正,着力营造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其中1宗经积极沟通和普法宣传,当事人在答复期内主动撤回申请;另1宗依法提交答复材料待复议机关审查。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64宗(均为上年结转),其中62宗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当事人撤诉,1宗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再经二审驳回上诉。办结民事诉讼1宗,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向鹤山市赋予市级行政职权试点工作,梳理并推进10项可赋权事项下放。113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即办率100%,12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年办理相关审批业务2573宗,发出告知承诺书251份、电子证照2477张,惠及企业77家,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修订版)》和《江门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适用<江门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工作指引》,明确步骤和细化处置操作流程。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办理“首违免罚”案件142宗、“轻微不罚”案件214宗,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创新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创新执法业务沙龙机制。打造“典型案例分享+执法疑难点探讨+执法指引制定”三位一体的执法业务沙龙平台,采取“一月一专题,一期一成果”模式,聚焦危险货物运单、超限运输等高频难点问题,精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经验分享,探索破解执法难题的新思路,累计形成《执法指引电子版小册子》6项,破解执法难题33项。
(二)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与公安、航道、海事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治超、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市场整治等协作机制,推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统筹部署开展春运交通综合执法、道路交通运输整治联合执法、“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2025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7648人次,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2620宗。其中,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1138宗,持续推进非现场治超案件“指尖”办理,当事人通过指尖办理非现场案件141宗,不断提升执法便捷性与效率。
(三)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梳理并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行政检查标准》、公布检查年度频次上限;强化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等综合监管制度的协同落实,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据统计,2025年我局实施涉企行政检查183次,入企检查次数比去年同期下降40%;其中,实施综合查一次34次,通过“综合查一次”减少入企检查次数68次。同时,按要求分步实施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组织参加办案系统应用培训,进行业务统筹研讨,确保科学有序推进。
(四)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制定年度执法监督实施方案,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综合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共开展明查暗访16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累计回访案件51宗。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查案卷100余宗,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落实整改。
五、深化普法宣传,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围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通过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公交站、进客运站场、设咨询点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江门交通运输”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余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竞赛、线上线下学法考试等活动,共开展集中法治培训10余场次、考学活动4场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定期开展“律师面对面”活动,法律顾问现场解答疑难问题50余宗,为行政执法提供专业支撑。
六、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间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更新,目前执法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综合查一次”的背景下,我局在提升联合检查效能、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执法效果和管理效率有待提升。
(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仍有提升空间。通过案卷评查发现,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分别存在案卷证据材料收集和制作方面不够规范、文书表述不够严谨的问题;个别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填写不规范。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实施行政执法提质工程。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利用数字化手段强化涉企检查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好交通信用系统运营,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共享公开,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持续深化科技赋能。完善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建设,规范开展非现场执法,通过对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平台数据的分析研判,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提高行政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四)不断强化执法督查力度。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和舆情频发点,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加强对一线执法的明查暗访,促进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典型案例指导,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督。
(五)持续加强队伍培训教育。优化培训计划,通过警示教育、业务轮训等方式,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7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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